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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健委新規:下月起,醫生扣滿18分離崗
近日,上海市衛健委發布《上海市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以下統稱《辦法》),自2021年2月15日起實施。
據基層醫師公社所知,此次修訂與近兩年新的相關法律法規出臺有關,如《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上海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等,同時也對醫師不良執業作出更嚴規范。
警惕!扣滿18分離崗
不良執業行為涉及執業資質、醫德醫風、知情同意、隱私保護、信息報告、醫療技術、病歷文書、處方、藥品、器械、母嬰保健、傳染病等12大類。記分分值包括1分、2分、4分、6分、8分、9分、10分、12分、18分,共有68種記分情形。《方法》里明確指出,不同的扣分情形會有不同程度的處理。
一個記分周期內,醫師的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計達到10分及以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通報其主要執業機構和備案的醫療衛生機構。
主要執業機構和備案的醫療衛生機構應按照下列規定給予醫師1-3個月的離崗:
(一)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計達到10分、不滿14分的,離崗培訓1個月;
(二)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計達到14分、不滿18分的,離崗培訓2個月;
(三)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累計達到18分及以上的,離崗培訓3個月。
同時,扣滿18分,將按照《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中醫師定期考核不合格給予相應的處理。
一個記分周期內,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達到6分及以上的,醫師的主要執業機構在收到《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通知書》之后的兩周內,應對醫師進行約談。
此外,還將增加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考核內容。重點來了!規避這些行為
1、在診療過程中,不書寫病歷資料扣10分
關于書寫病歷不規范這一點在基層醫療機構較為嚴重,如劑型、劑量、用法不清,重整醫囑未劃紅線,未另頁書寫,換藥、拆線無醫囑或內容單一等。
《辦法》中對病歷書寫作出明確規范:
① 篡改、隱匿、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扣18分;
② 在診療過程中,不書寫病歷資料扣10分;
③ 出具與自身執業范圍無關或者執業類別不相符的醫學證明文件扣4分;
④未按規定填寫病歷或未按規定補記搶救病歷扣2分。
2、泄露傳染病患者隱私,扣18分
近日,一醫院院感科醫生林某將相關新冠肺炎流調報告轉發至微信群,致使在互聯網上大面積擴散。
在新冠肺炎疫情較為嚴峻的當下,關于傳染病的相關內容大家一定要謹記。
①故意泄露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扣18分。②違反疫苗管理有關規定,扣6分。
③未按照規定執行醫院感染控制任務,未有效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扣6分。
④未依法履行傳染病診治、監測、報告、調查、處置等職責,扣6分。
3、開具不合理處方5次以上,扣18分
基層醫生注意,《辦法》里詳細說明了各類不合理處方的扣分制度。
①一個考核周期內開具不合理處方5次以上,扣18分。②使用未經批準或假劣、過期、失效等不合格的藥品、醫療器械、消毒劑、消毒器械、一次性醫療用品、耗材或使用違禁藥品,扣18分。
③未按照自費藥品使用規定,擅自讓患者院外購買自費藥品,扣6分。
④無抗菌藥物處方權開具抗菌藥物處方,扣4分。
⑤一個考核周期內開具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扣4分。
⑥違反抗菌藥物使用原則或者未合理應用抗菌藥物,扣2分。
⑦未取得處方權開具處方,扣1分。
4、非法統方,扣18分
如今,部分醫生存在一些有失醫德醫風的行為,嚴重影響醫療機構及個人的社會形象,為嚴懲此行為《辦法》里提出:
① 開展以商業為目的的統方,扣18分。
②利用職務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扣18分。
③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的推薦醫師、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的指導老師以及多年醫術實踐人員的指導醫師,違反相關考核規定,在推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扣18分。
④在醫師職稱考試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替考,扣12分。
⑤違反規定接待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扣6分。
⑥開具自費藥品未履行書面告知,未經患者或其委托人同意,扣6分。
⑦泄露公民個人健康信息,扣4分。
⑧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專家違反考核有關規定,未在考核工作中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扣4分。
⑨違反診療規范或者無指征、重復開具化驗、檢查、實施治療,扣4分。
總之,在如今醫療行業監管愈來愈嚴峻的情況下,基層醫師公社提醒大家,應主動消除不良執業行為隱患,規范執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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